浙房市预监(
)号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示范文本)
甲方:(银行机构)
乙方:(房地产开发商)
丙方:(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
项目,坐落位置:
,土地证证号
:,土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套数:
,工程预算清册总额:
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
万元,其中
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预设资金账户
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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