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8)》(学习笔记)-34
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合并日母公司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未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或未按照合并日母公司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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