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主委员会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深圳蔚蓝海岸一二四期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信息的发布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蔚蓝海岸一二四期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是保证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的基本形式,业委会委员有义务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超过半数委员出席。第二条: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说明,并尽量不要迟到早退。第三条:会议表决程序按《深圳蔚蓝海岸一二四期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政府部门、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等单位参加。业主有权列席业主委员会例会。所有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第五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一、例会召开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周日下午
15:00时,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能举行的,顺延一周。会议地点为社区会议室。
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共同召开交流沟通会,会议可以和业委会每月例会合并召开。
三、遇特殊情况或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副主任提议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指定召开,可召开业主委员会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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