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一季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0 年一季度,我市在完成四级河长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了湖长制工
作体系,河湖管理和保护成效显著。
一是完成 2020 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2020 年 12 月,各县(市、区)开展了自评,
2020 年 1 月市河长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了考核方案,在各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
组织了现场抽查。2020 年 3 月,市河长办汇总了市级河长相关成员单位考核结果,完
成了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二是完善治水管水机制。市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工作协同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市交通、环保、水利、住建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合力推进了码头堆场、水污染防治、
入河排污口、打击非法采砂、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推动河湖长制深入开展。各地结
合实际,创新了河长制管护方式。其中,阜南县、颍泉区建立了河长制智慧信息系统;
颍东区设立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站;界首市、颍州区率先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
部分地区结合脱贫攻坚,积极聘用贫困人口为河道保洁员、管护员。
三是河湖管护成效初显。实施综合治水项目,突出抓好防洪保安、安全供水、污
水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实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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