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标准
?〔试 行
〕1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生产管理,
标准从业行为,落实
平安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
〔含〕以上为示范工程
〔合同段〕,评分70分
〔含〕—90分为达标工程
〔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
〔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2.2各考核工程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
工程总赋分值。
2.3工程工程“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建设单位得分=
〔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
工程应得分〕×100
监理单位得分=
〔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
工程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
根底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
根底管理得分=
〔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
工程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
〔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
工程应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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