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
标准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
2010-11-29
生效日期:
2010-11-29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皖家政推办函[
2021
]2号省商务厅关于
标准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
标准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家政推办函〔
2021
〕2号〕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
根据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组织申报家政
效劳体系建设
工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建〔2021
〕62号
〕精神,为加强就业
效劳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
效劳培训体系建设,省家政
效劳工程推进小组决定对我省已确定的家政
效劳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复审,同时增补
局部实力强、运作
标准的家政效劳培训机构。经各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并报经省家政
效劳工程推进小组审核,确定新增12家共37家培训机构为
2021
年家政效劳定点培训机构,明确培训10000名家政
效劳人员〔见附件1
〕,每人按1000元培训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
催促和指导 为了保证培训机构保质保量的完成培训任务,请各市商务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
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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