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第一节全然要求●〔一〕独立性的概念框架的工作思路
〔教材P108
〕独立性概念框架,要求注册会计师
采纳如下措施:
①识不对独立性的威胁。
②评价已识
不的威胁的重要程度,
③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
落至可同意的水平。理解:
独立性概念框架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注册会计师有时也没有必要消除所有的对独立性的威胁。
要是存在的威胁对独立性的
碍事十分重大,以致没有任何措施能够消除或
落低时,注册会计师只有拒
尽同意托付或者解除业务约定;
要是存在的对独立性的威胁不能消除,但
能够采取措施
落低对独立性的威胁时,注册会计师仍然
能够同意托付或者续约。
●〔二〕网络事务所及其
判定举例〔教材P109~110
〕▲1.网络事务所的定义
网络事务所是指属于某一网络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实体。
▲2.属于网络事务所的情形
①.要是一个组织结构以
合作为目的,
同时明确旨在与结构中的各实体间
分享利润或分担
本钞票,该结构应当被视为网络。
②.要是一个组织结构以
合作为目的,
同时结构中的实体拥有共同的
所有权、
操纵权或治理权,该结构应被视为一个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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