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正式颁布并将在年7月1日正式执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这部法律,结合我区加强并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现制订具体执行的有关规定:
一、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机构
区卫生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在全区依照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
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局委托实施委托范围内的许可事项,并以区卫生局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区卫生局要将委托许可的内容和事项予以公告,并且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区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订监督检查制度。
二、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经过大连市政府公布的许可事项。
3、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优质服务。
4、不得擅自改变申请人依法取得并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5、告知原则。
三、申请与受理
1、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及各卫生监督派驻所的办公场所以及区行政办公大厅卫生窗口要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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