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工作条例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 重要途径。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要点(教高
1998 33
号)及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
假设干意见》精神,结合我校教 学改革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课程建设的原
那么第一条 课程建设要与我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专业建 设相结合,使学生所学的主要课程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第二条 课程建设应本着“重视基础、优化结构、精简内容、注 重能力、构建特色”的原
那么。第三条课程建设应坚持重点建设与一般建设相结合,保证重 点、择优资助、分层次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原
那么,通过重点 课程、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
第四条课程建设应实行分层次建设、分步实施、分级管理,责 任到人的原
那么。第二章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第
五条课程建设工作由主管校长主持与领导。
课程建设工作实行学校、院(系)、课程负责人三级管理模式。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课程建设的主要审议机构,在课程建设 与评估的各个环节担任评议、评审工作。教务处是全校课程建设工作 的主管部门,以目标管理为主,主要负责课程建设的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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