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了有效督促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开展质量改进工作,确保不合格品对外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范围:适用于来料检验、制程发现及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即市场三包件)的管理。
三、权责单位:
.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最终判定,并督促责任部门或供应商米取纠正预防措施。
.售后部:负责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初步判定。
.PMC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络和通传,并督促供应商米取纠正预防措施。
.财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财务核算。
四、作业流程:附件一
五、作业说明:
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需特采处理时,应由品质部按照附件二规定在
“特采申请单”上注明特采降价比率,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1.1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不能特采时
,由仓库将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
对于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发现单位填写
“不合格品处理通告单”交品质部处理。
2.1经判定为不合格品由品质部贴“制程不合格品”黄色标签;按附件二规定签发“质量索赔通知单”
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对于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先由售后服务部进行初步判定统计并填写“奔马公司配件接收
明细表”随附带“故障实物卡”交品质部作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