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
平安考前须知
16条1、生产区、禁火区内一律禁止吸烟和无证动火。
2、生产区内需动火者,应办理动火手续,经过批准,并采取
平安措 施后方能动火。
3、不遵守
平安规定的错误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4、可燃烧的物品及能引起燃烧的化学药品的存放地点,禁放木板、 草席、纸张等物品。
5、车间内用过的带油棉纱布不可乱丢,应集中存放。
6、高温设备、管道或旁边,禁止烘烤衣物或其它可燃烧的物品。
7、电气设备防爆型装置应经常进行检查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 进行修理或更换,以免发生电火花而造成着火或爆炸事故。
8、操作中应注意:
绝对防止把内有可燃性气体的设备管道抽成负压。
防止各处压力和温度超标。
放空时阀门不可开的过大,一般不超过
25米/秒。
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
9、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10、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11、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12、严禁未经批准的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13、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14、严禁在生产装置罐区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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