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工作人员违反纪律
和作风建设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强化作风
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反对“四风”,督促每个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确保县局(分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省、
市局(公司)和县局(分公司)
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xx公司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
以及本单位管理制度规定,应当追究纪律责任,情节较重的,依照《
XX省烟草公司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处理。
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管理制度规定,但情节较轻的,依照本办法处理。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中,情节达不到警告及以上处理的,视为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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