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人员在外出差的差旅费(除住宿费外)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节约归已、超支不补的办法,即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补助费可按规定标准实行包干。住宿费用(按第三条)以票据实报实销。
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人员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均按到达该城市后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第二条:工作人员外出乘交通工具的划分。
1、公司副总领导干部,经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可以乘坐火车软席座、轮船二等舱位、飞机普通舱位。
2、其它职员可以乘坐火车硬席座、轮船三等舱位。
3、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超过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4、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5、符合上述1、3、4项规定,而不买卧铺或乘坐飞机,节省票费发给本人.
第三条:住宿费用标准.
1、公司副总领导干部,单人出差特区每天250元,一般地区每天180元,县级市(县城)每天150元.
2、其它职员出差,单人出差特区每天200元,一般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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