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
一、各医疗单位应如实做好本院接产的情况登记,院内 发生新生儿死亡的(含院内转科),要按规定如实做好婴儿 死亡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婴儿父母姓名、婴儿性另
k出生时间、分娩方式、胎次、产次、孕周、死亡时间、死亡 原因、家庭地址、现住址等。
二、医疗单位院内发生新生儿死亡的,应按相关规定给 院内死亡的新生儿出具死亡证明。
三、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孕情检查工作中,发现孕情消 失的情况,应在
24小时报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
四、各医疗单位应在每年的
1月、4月、7月、10月将 本院出生婴儿死亡情况汇总报区妇幼保健所。
XX区卫生医技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一、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和参加上岗前培训 后才能上岗。对新分配、招收的人员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 于一周,调入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
二、医技人员岗前教育工作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安排人事
科、医教科、护理部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实施。
三、医技人员岗前职业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 教育;
2、卫生政策法规;
3、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
4、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
5、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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