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处理
重点问题
突发事件与公共危机的关系公共危机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与职能公共危机控制的过程公共危机化解的长效机制公共危机管理中行政权力行使与公民权利保障的法律规范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
一、 公共危机概述
1、公共危机的内涵 (1)突发事件的含义: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措施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国际上则更为广泛。1997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洪水、2001年911事件、2003年SARS、 :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2008年汶川地震、2011年日本地震、核泄漏等) 最大特点:难以预知,突然发生 (2)公共危机的含义: 是一种突然发生的紧急事件或者非常态的社会情境,是指因不可抗力或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给社会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急需管理者应对的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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