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制度
1原材料质量的控制
1.1水泥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采用PO 42.5
级普通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水泥进场时进行复验的项目及复验批量的划分应按
GB50204
标准的规定执行。
1.1.1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1.1.2
检验批确定
水泥应按批进行质量检验。
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散装水泥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
500 t
。当采用同一旋窑厂生产的质量长期稳定的、生产间隔时间不超过
10 d
的散装水泥,可以
500 t
作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时应随机从不少于
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
12 kg
水泥作为检验样。
1.1.3
检验采用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1999
水泥取样方法
GB12573-90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346-2012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T17671-1999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GB/T1345-2005
1.1.4
进场复验项目
主控项目: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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