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方案
第一小节基本规定
<1>一般规定
1、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前,应首先根据节能改造的诊断结果,并结合节 能改造的判定原
那么与方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及节能改造内容。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应具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满足 施工要求。
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不应降低建筑使用功能,应优先选用对 居民干扰少、工期短,对环境污染小,安装工艺便捷的节能改造技术。
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以是多项节能措施的综合改造,也可采用单项节能 措施的改造,并应优先改造外窗。
5、节能改造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系统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 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6、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房屋修缮或平改坡时,宜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7、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区域的照度值及照明功率密度值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
GB50034
的规定时,应进行节能改造。当公共区
局部的照明采用就地控制方式 时,宜设置声控或延时等感应系统。
8、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来减少照明负荷。
9、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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