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百货仓库的防火安全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一、贮存要求
百货商品必须按性质分库贮存。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内的商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中,不能混放在百货仓库中。
规模较小的仓库,对一些数量不多的易燃商品,如乒乓球、火柴等,没有条件分库存放时,可分间、分堆隔离贮存,但必须严格控制贮存量,其他商品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通风,还得指定专人保管。
每个仓库都必须限额贮存,否则商品堆行过高,不仅平时检查困难,发生火灾时难以进行扑救和疏散,也不利于商品的保护。
面对库房门的主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2米;仓库的门和通道不堵塞。商品堆放时,垛距、墙距、柱距、梁距均不应小于50厘米,并尽可能在库房照明灯的下方布置走道或留作垛距。
二、火源管理:
在生活区和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经仓库负责人批准。火炉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规定,贮存易燃和可燃商品的库房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库内严禁取暖。商品因防冻必须取暖时,可用暖气。散热器与可燃商品堆垛应保持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