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
一、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
本人承诺在项目申请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已对下列事项认真检查,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 性负责。
申请人申请资格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
如实填报申请人及参与者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件信息、职称、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无伪造和篡改相关信息行为。
提名材料无拼凑“包装”、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研究成果规范列出,并准确标注作者,无 篡改作者顺序、虚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等行为。
无重复申报行为,项目研究内容没有与他人已获批项目或正在申请的项目相同或相近。
申请人及申请项目成果不曾连续
2年参加评审。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已按要求提供相应 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及申请项目成果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知识产权权属以及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 署名等方面有争议尚未解决的;依法应当取得相关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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