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离子·良心原文
良心 ,原文及
【原文】
郁离子曰: 人莫不亲其父母也, 而弗思他人之亦各亲其父母也;
莫不爱子也, 而弗思他人之亦各爱其子也。 故有杀人之父母与子而不
顾者。及其父母与子之死,则不堪其悲,是其良心之未亡,犹可道而
之善也。人有不能孝于父母,而钟爱其子者,不思父母之于己,亦犹
己之于子也, 是其良心虽亡, 而犹有存者, 亦未至于不可道而之善也。
是故圣人立教,因其善端而道之,使之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侯以
明之。挞以记之,格则承之庸之,否则威之。生之者天地父母,而成
之者君师也。不然,名虽曰人,与禽兽何别焉?
【注解】
① 善端:善良的一面。
② 侯:乃,于是。
③ 挞( ta ):用鞭子或棍子打。
④ 格以承之庸之:格,一定的标准或式样。承,顺承。庸,任
用。
【译文】
1
郁离子说: 人没有不新近自已的父母的, 但却不考虑别人也各
自都亲近自已的父母啊 ;人没有不爱自己的子女的,但却不考虑别人
也各自都爱自已的子女啊。 因此,有杀害了人家的父母和子女都不顾
的人,到他的父母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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