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以支塘小学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黄林
副组长: 罗铠 刘奎
成 员: 其他教师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2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2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20%;
教职工互评占2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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