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固原旧城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筋集中加工厂材料管理规定
二零一六年四月
十七日总则第一条固原旧城改造工程管廊主体钢筋与钢筋笼采用钢筋集中生产加工的形式,加工厂内的物资材料与日常管理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对钢筋集中加工厂管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钢筋原材料管理
第二条质量控制
1、质量验收。包括外观检验(目测)和内在质量检测,需要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检测的物资,物资进场后
物资部人员
及时填制
根据《检验/试验通知单》并报送项目部
实验室门取样检测,送检品种、批次、频率,遵守
实验室要求的相关
规定。每一次的检验
/试验通知单、材质证明资料
、检测报送实验室
,物资部留存一份,
要集中整理保存,以备业主、监理等有关单位检查追溯;
2、对于一次样品检验不合格的,
实验室应及时通知
物资部,由物资部通知商家到场,
进行双倍取样复试。复试仍为不合格的,
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并要求供应商负责相关责任。
3、验收合格的物资由保管员依据《收料单》及时填写《材料登记
台账》;验收不合格物资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通知供应商及时处理。
第三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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