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环境与设施保护执法行动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至11月底,组织开展县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省水利现代化建设为指导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省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为依据,针对目前全县存在的各类影响水文监测环境和破坏水文设施的违法行为,着眼于长效管理,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整治水文监测环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水文工作健康、正常开展。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县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呼万良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孙权英、总工程师姚飞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水文站负责人,防办室、水政监察大队、工管科、监察室等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督查组,负责督查指导全县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三、行动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查处一批破坏水文设施的违法行为,清除一批影响水文监测环境的违法建设或违章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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