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生局街道计生工作考核细则
市计生局街道计生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一法三规”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切实为广大育龄群众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把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基本工作指标及考核(本项满分为100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考核)
1、落实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制度,年初向居民代表大会承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及内容,年底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承诺和工作报告形成书面材料,缺1种扣1分。
2、居委会主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并做好记录,缺一次扣1分。
3、负责本辖区内全部(居住人口和户籍人口)育龄人员的统计管理工作。育龄妇女入住、户口迁入后10日内填好信息卡、建好档,月底把信息卡报计生办,并与计生办流管员、微机员核对台帐、信息,超过10日漏填1人扣5分。要保存好辖区内非本居管理的加盖管理地镇(街)计生办公章的管理证明。党政事业单位证明一般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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