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考核表
承 包 人:
检查日期:
注:1.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履约考核权重为70%,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履约考核权重为30%,
按权重计算承包人得分(当检查超过1次时,取其平均值)
。2。监理人对承包人检查扣分标准和考核得分:
(1)监理人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承包人没有按期整改回复或整改不到位,每份扣承包人0。5分。
(2)同一标段内、同样问题被监理人再次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每份扣承包人1分。
(3)因承包人原因,
监理人发出的工程暂停令,每份扣承包人3分。
(4)监理人按照(100-扣分合计)计算考核评分。
3.特定情况考核加分
(1)考核期内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抢险及临时安排的工作,给予1~5分/次加分。
(2)考核期内承包人提议并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每节省建设投资100万元加0.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一次考核资格。
(1)发生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
(2)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负全部、主要、重要责任.
(3)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
(4)发生质量特别重大事故,负全部、主要、重要责任。
(5)发生质量重大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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