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上的荷载
结构上的荷载分为下列三类:
(1)永久荷载
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2)可变荷载
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活载等。
(3)偶然荷载
如爆炸力、撞击力等。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2.荷载组合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
γS≤R(2-1)式中γ——结构重要性系数;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
(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2-2)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
YQ1为可变荷载
Q1的分项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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