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
2021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
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一样应有学位证书
〕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
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
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
,或是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
治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
举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
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举荐意见外,还须
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
录用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
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
〕、专业综合
〔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
时刻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