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定15篇
【第1篇】船舶进出浮船坞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船舶进出浮船坞的操作,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船舶进出浮船坞管理。
本规定主要针对浮船坞船舶进出坞作业,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企业船舶建造进出坞实际情况,制定和细化企业船舶进出坞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3说明各企业应结合当地水流、潮汐合理设定船坞的首尾方向和锚位。
4职责4.1 船舶进、出坞作业中,引水员与坞长应加强配合,确保船舶进出坞安全。
4.2 坞外靠船时,船队应派人至坞外船舶进行监视,配合松紧缆绳,确保坞外船舶的安全及不影响船坞操作。
4.3 指挥权的划分:
4.3.1 进出坞船舶的离、靠泊及拖轮的动作由引水员指挥。
4.3.2 船坞锚机等设备的动作由坞长指挥。
4.3.3 进出坞操作的指挥:进坞阶段,在首部拖轮解缆离开前,由引水员指挥,坞长全力协助,在首拖拖轮解缆离开后,由坞长指挥控制船艏,引水员协助控制船艉,在尾拖解拖后全部由坞长控制;出坞阶段,在尾拖拖轮带缆前,船舶均由坞长控制、指挥,在尾拖拖轮带妥缆后,由引水员配合指挥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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