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证轨道交通工程质量,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并达到创优目标要求,特制定首件验收制度。
第二条 首件验收制度分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关键节点的施工前条件验收,根据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见附件
2),对各工点施工前的技术条件准备资料和现场准备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市政处提出的验收意见落实整改。
2、第二部分是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验收,根据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样板隐蔽验收申报程序的通知》要求(见附件
1),隐蔽工程的分项划分
参照青岛市市政处编制的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表
3.2.6-1~
表3.2.6-12
内容,对表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列项报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确定。并根据文件附表1填写样板(第一检验批)监督检查记录表。
3、对完成首个分部分项主体结构进行工程总结,
通过验收总结,树立一批样板工程,通过抓典型,树样板,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来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水平。
4、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市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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