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总字〔2011
〕第007号发文:人力资源部
日期:2011-01-01
副本抄呈:
物流司机、行政司机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二、要求:
1、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除名处理。
三、公司用车的证件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3、费用报销
(1)车辆用油需提前预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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