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08241081 发表于 2012-5-28 08:33 
非常赞同:帕累托改善、公权交易
但是有几点想与您探讨:
① 交易是否是自愿的值得商榷,前边有坛友讲到 ...
嗯,交易不一定是自愿的,但什么是“自愿”很难说清楚,除了明晃晃的强迫外,即使是你自己作出的选择也不一定称得上是“自愿”。我这里提到自愿只是说这一点是帕累托改善的前提而已,妥协不也是一种自愿选择吗?
至于第二点,交易产生的定价和生产产生的定价不同这一点我认同。但是有交易就一定有交易价格(非货币表示的价格也算价格),有价格就有成本,这里的“成本”概念不仅仅局限于一项具体的生产资料成本,还包括你对你想交易的东西或服务的价值的认可,交易行为本身的交易成本。笼统一点的说,就是整个交易过程的机会成本。
所以我认为,对交易的定价一定离不开成本,否则,以什么作为尺度来标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