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注意事项
11.1
编制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
2018
)31号)11.2
总体要求
工程参建各方应认真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1.2.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
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
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及以上,或施工荷载
(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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