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1:总则本规则司范围、适用、定义和解释
1.01
范围和适用
a.本规则旨在适用于备用信用证
(包括履约、融资和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
)。b.备用信用证或其它类似承诺
,无论如何命名和描述
,用于国内或国际
,都可通过明确的援引而使其受本规则约束。
c.适用于本规则的承诺
,可以明确地变更或排除其条款的适用。
d.适用于本规则的承诺
,在下文中简称
"备用证"。1.02
与法律和其它规则的关系
a.本规则在不被法律禁止的范围内对适用的法律进行补充。
b.在备用证也受其它实务规则制约而其规定与本规则冲突时
,以本规则为准。
1.03
解释的原则
本规则在以下方面应作为商业用法进行解释
:a.作为可信赖和有效的付款承诺的备用证的完善性
;b.在日常业务中银行和商界的习惯做法和术语
:c.全球银行运作和商业体系内的一致性
;及d.在解释和适用上的全球统一性。
1.04
本规则的效力
除非文本另有要求
,或明确地进行了对本规则的修改或排除
,本规则作为被订人的条款
,适用于备用证、保兑、通知、指定、修改、转让、开立申请或下述当事人同意的其它事项
:i.开证人;ii.受益人(在其使用备用证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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