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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及在市场经济中运营的企业是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从性质上说也是法治经济。因此,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以及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制度执行的流程,完善合规建设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color=rgba(0, 0, 0, 0.9)]因此,企业管理者不但要有恪守法律的意识,还要了解或有风险以及风险的构成,以便有针对地完善企业的各项法制建设、合规建设。本文从刑事法规作为切入点,用系列的短文将企业或有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税收征管方面的涉及刑事犯罪风险的要点做一简要阐述,以起到有效防范风险的警示。
[color=rgba(0, 0, 0, 0.9)]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olor=rgba(0, 0, 0, 0.9)]依照法律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color=rgba(0, 0, 0, 0.9)]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color=rgba(0, 0, 0, 0.9)]法律对产品生产者明确要求: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要求产品的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法定义务。
[color=rgba(0, 0, 0, 0.9)]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该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如果企业的销售金额达到200万元,将会面临较重的刑事处罚。
[color=rgba(0, 0, 0, 0.9)]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减低、失去产品应有效能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档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档级、高档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
[color=rgba(0, 0, 0, 0.9)]“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是立案和量刑中的关键要素。根据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规的对销售金额(也即销售收入)的界定,可以理解为销售金额是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的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color=rgba(0, 0, 0, 0.9)]“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
[color=rgba(0, 0, 0, 0.9)]由于企业在经营中发生经营行为,也必然产生纳税义务,故,依照增值税规以及财务会计规定,该销售金额也是税法规定的:发生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纳税依据的销售收入中的价外费用还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等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因此,如果认为企业“销售金额”与财税申报纳税的销售收入额是一致的,那么企业就会影响企业认为的实际金额的判断,同时还决定了量刑的幅度。
[color=rgba(0, 0, 0, 0.9)]因此:作为市场经济的运营获利的实体,也应依法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管理层,尤其高管人员,更应该注重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制度的监督、执行,有效的完善合规建设以避免行政的处罚或者面临刑事追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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