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优惠备案
一、业务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
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
案,享受税收优惠。
 二、服务对象
 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前。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 (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1.企业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文件(一
式一份);
 2.企业当年度未享受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的证明
材料(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2 年 19 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发
[2010]6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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