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条款
(本合同格式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
合同通用条款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甲方”系指在本合同中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乙方”系指在本合同中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天”指日历天数。
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标准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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