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存货管理控制制度
编号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库存物资的内部控制,保证库存物资的验收进库、存储保管及领料出库业务的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2章物资的外购程序
第3条物资的请购审批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的物资均由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具体请购审批步骤如下所述。
生产部门每月统计下一月份物资需求量,并通知仓储部。
由仓储部负责根据物资库存量与生产物资需求量确定购买量,填写“请购单”,列明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送采购部。
采购部门收到仓储部送交的“请购单”后,应立即进行询价、比价、编写采购计划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经审批后,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执行采购。
第4条外购物资验收
物资到货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品管部进行质量检验,同时通知仓库验收入库;物资验收时要把实物与物资请购单上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事项相互对照,货物若发生短缺、破损等情形,采购部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外购物资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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