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如何加强对支票结算的管理?
为了避免发生丢失、被盗、空头等情况,防止由于管理不善而给单位带来经济损
失,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支票结算的管理和控制,
具体包括:
(1)支票的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指定的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
丢失、被盗。
(2)支票和预留银行印鉴、支票密码单应分别存放,专人保管。
(3)有关部门和人员领用支票一般必须填制专门的“支票领用单”,说明领用
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额,由经办人员签章,经有关领导批准。
(4)支票由指定的出纳员专人签发;出纳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
按照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在支票签发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5)各单位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外出采购。如果采购金额事先难以
确定,实际情况又需用空白转账支票结算时,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出纳员可签发
具有下列内容的空白支票:定时(填写好支票日期)、定点(填写好收款单位)、
定用途(填写好支票用途)、限金额(在支票的右上角再加注“限额××元”宇
样)。各单位签发空白支票要设置“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实行空白支票领用销
号制度,以严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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