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客部营业员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一、 现场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一)衣着容止。
*工作服
第1条 必须按照要求穿着公司统一的标志服,工号牌应正面朝前佩
戴于规定位置(根据服装式样定位)违者每次扣 20 元。
第2条 衣服应干净整洁合身,钮扣齐全。不得有明显污垢违者每次
扣 20 元。
第3条 不挽袖,不开扣子,违者每次扣 20 元。
第4条 穿裙不穿丝袜者,违者每次扣 20 元。
第5条 上班时间禁止穿拖鞋。违者每次扣 20 元。
*容 貌
第6条 保持端正的发型,头发必须清洁。保持面容干净。注意卫
生,不得留有睡觉的痕迹。违者每项每次扣 20 元。
第7条 女士保持发型端正,并配戴好统一下发的头结。违者每次扣
20 元。
第8条 女士刘海不应超过眉毛,用摩丝或黑色发夹固定,往脑后或
两边梳理,前额不能有头发。违者每次扣 20 元。
第9条 严禁漂染色泽艳丽头发。违者每次扣 20 元
第 10 条 女士的化装以淡雅、明朗为标准。不得化浓装。违者每次扣
20 元。
第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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