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07]72
号)2007-06-20
下午03: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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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07]72
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2001]82
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2001]82
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
万元以上。
4、企业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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