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通启
各土建施工队:
鉴于前期与甲方合作的诸多项目开工条件模糊,因开工条件不完备造成实际开工时间一拖再拖,而
甲方的各进度节点不变,造成我司赶工费用增加,很多费用甲方又不予确认;为避免新开工项目再陷入
此局面,公司要求各新开工项目(含样板区)必须要求甲方对开工条件进行确认,否则不得进场开工。
开工条件确认以《开工条件确认单》的形式完成,《开工条件确认单》由各施工队在工程开工前一周
内自行组织甲方签认,签认后第一时间施工队将《开工条件确认单》原件传到综合部张晓雪处备案,张
晓雪在备案当日将《开工条件确认单》复印件分发到采购部、设备部、总仓、监察部。
项目部在未取得《开工条件确认单》私自开工,施工队长承担因此造成的赶工费用;采购部、设备
部在未接到《开工条件确认单》前,不得为施工队提供工程实体用消耗材料及设备。否则,由该部门负
责人承担相应责任(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施工道路、场地硬化、塔吊基础物料除外);总仓在
在未接到《开工条件确认单》前,不得接收工程实体用消耗材料及设备。否则,由接收总仓、地仓承担
相应责任;监察部负责此项工作的监控,如项目部、设备部、总仓有违反上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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