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房管理制度》
(1)洗衣房隶属综合服务队领导,工作人员服从综合服务队的工作安排,
主动开展工作,总结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洗衣房只许工作人员出入。非正式工作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3)洗衣房工作人员洗涤时严禁在洗衣房内嘻笑、打闹,切实注意安全,
防触电、防意外事故,发现不安全因素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4)洗衣房对送来的衣物每日循环洗涤一次,并进行修补消毒。洗涤范
围:A、编号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工作服、绒衣裤;B、油渍不超过整套衣物面积
的 15%,且油渍厚度不超过 1 毫米;C、衣物损坏不超过 4×(15cm×15cm)的
漏洞;D、衣物开线不超过合计 2 米。
(5)洗衣房工作人员工作前先清点物品,如实做好记录,并参照物品配置
表进行对照。如有差错及时上报。
(6)洗衣房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收衣物;准确做好记录,并让各
班送领衣物的负责人签字。
(7)在洗涤期间,如有物品或洗涤衣物丢失,由工作人员负责赔偿。
(8)各值日组长及时、全面的组织好组内的一切事务,确保衣物整洁。工
作人员因病或有事不能工作者要及时请假。
《洗衣房人员岗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