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签发人:王家亮
签发时间: 2014年06月16日
时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授权:全体员工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加强集团信息管理标准化,明确用友主数据分类标准
及制定的管理机构、协作机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102 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股份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集团直属业务中心,
以下均简称"成员机构"。
第103 条释义
a)主数据(Master Data简称MD)
在企业各系统中交互共享、表示实体对象的基准数据。
b)主数据管理(Master Data Management简称MDM)
保证系统之间主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一组
约束和方法。
第二章主数据标准管理
第201 条管理原则
a)标准统一
1.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名称、分类、编码、主要提供
机构、应用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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