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营业税差额征税账务处理不同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前言: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其账务处理在现实中存在两种不
同的处理方法,其一直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其二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成本;财务人员
一般觉得无论采用哪种处理方法其税负结果均一致,而忽略其中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正
坤顾问在此详细阐述其中的风险点。
一、案例
A 企业及 B 企业皆为旅游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将各自的旅游服务进行组合对外推
出旅游套餐服务,并约定以 A 企业的名义收取旅游套票收入并开具发票,月底与 B 企业按
各自提供的旅游服务进行结算。假设 10 月份 A 企业产生套票收入 20 万元,应结算给 B 企
业套票收入 10 万元,同时 B 企业开具 10 万元服务费发票给 A 企业。A 企业财务人员思考
如何处理此业务,是将 10 万元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还是以发票为凭据,直接入主营
业务成本 10 万元?
营业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6 号)规定:”(十七)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
游费减去替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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