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iu76@163.com 发表于 2012-7-28 13:29 不错 下次再接再厉,自己独撰一篇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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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tkingsun1 发表于 2012-7-31 13:54 那是因为楼主有才啊
sangjy 发表于 2012-8-1 14:23 恭喜楼主!
maximum 发表于 2012-8-1 18:09 看到你的权威,哥晕倒在了地上。
huihuihehe1 发表于 2013-3-23 15:54 第二作者有用吗
华中大学子 发表于 2013-3-23 16:19 呵呵,懂行的人都知道,导师为一作、学生为二作等同于学生为一作。
huihuihehe1 发表于 2013-3-23 19:40 看来我们这里都不懂行了 只承认第一作者 要是和你们一样 压力就小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