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采购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通过外部采购,
用于对外销售的食品的安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风险,特制订本保障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通过外部采购、委托加工等非集团内自行生产的方式获得的,进行或不进行自行包装,继而用于对外销售的食品。
三、职责
1、各单位负责拟实施采购的食品厂家的沟通、索票索证、评价供应商、样品送检等。
2、集团法律部负责厂商证件审查、合同审查、商标等知识产权合法性审查等。
3、集团资产部负责厂商认证资质的审查。
4、集团质量管理中心负责食品标签的审查及食品的检验检测。
5、财务
中心负责按照合同规定付款,进行付款监督。
四、总则
1、所选择的供货商应合法,具有相关资质,选取通过
ISO9001
和(或)
ISO22000
生产厂家。一律不得与存在非法经营、无资质、资质不全或资质不合格等情况的单位产生合作关系。
2、应与所有供货商签订正规合同,存在委托加工行为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加工合同公证、备案手续。
3、所有食品在签订合同前均需经过质量管理中心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作为合同审查的必备条件之一。
4、对供货商的控制不拘泥于样品检测,应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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