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科室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做好药房各岗位的工作。
2.病区药房负责全院住院病人用药、病人出院带药的处方调配发药
.3.调配发药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差错发生;不得估计取药,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患者姓名,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4.病人取药时,发药人员应当呼对姓名,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向患者口头交待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药房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或缺药。
6.药房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性质、剂型、用途进行分类定位存放保管,急救药品专位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低温储藏的药品应按要求放入冰箱等专用设施中存放。
7.药房负责人为药品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组织班组人员按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效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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