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
管理办法一、费用报销的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票据和报销单据的各项管理办法,
请公司员工注意各项应报销票据
的合法性、有效性,如发生票据的遗失,则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相应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员工所持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几种情况,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1、必须是合法有效票据
;2、票据不能跨年度(年度自认转换的前一个月可报上年12月)
;3、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发票的费用(此费用必须与本期经营活动相关),费用发生前应说明具体原因,经领导审批,发生后必须取得相应收据,经领导确认并同意后,方可用其他发票报销冲账,否则,不予报销。
二、费用报销的原则:
1、先申请,再使用
在发生与经营活动相关费用之前,执行先申请,经过领导审核、批准后再使用。
申请时所附单据:借款申请单
。2、及时冲账报销
为保证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原则上是当月费用当月报销,费用发生一个月以上尚未报销的,没有合理解释,不再给予报销。
关于办公
费、交通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社保费等,
应分类报销
,报销时所附单据:
①、支出证明单
;②、费用报销单
;③、真实合法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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