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在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医院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为了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对医疗风险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取得持续改。
二、院长是全院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承担分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责任。
三、医务人员是医疗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医疗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环节,力求控制。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难以避免风险的诊疗,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五、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学习现有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流程,避免可预测的医疗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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