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知识票据法
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其指定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
点,按票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所称的票
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票据法的知识点,
一起来看看吧:
1、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以发生票据上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
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
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提示: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
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
人的本名。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4、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
承担票据责任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
票据责任。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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